兰州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来源:网络 作者:刚上路 时间:2007-12-28 07:21:17 字体:[ ] 收藏 我要投稿
兰州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可申请小额贷款
  
  兰州市将扩大贷款对象范围,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自愿创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就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均可分别凭《再就业优惠证》、军人退出现役的有效证件、《自谋职业证》、毕业证明等,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担保机构承诺担保,向商业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从事个体经营的贷款额掌握在人民币2万元以内,根据贷款项目实施情况和借款信用程度可放宽到人民币5万元以内。

  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 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该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其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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